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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埔里鎮溪南國小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

南投縣埔里鎮溪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代理教保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二、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
三、南投縣政府112年6月8日府教幼字第1120135138號。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33 條之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
1.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第一階段)
2.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第二階段)
3.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 學位學程、科畢業。(第三階段)
三、任職前或任職後3個月內取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或研習時數證明。

參、進用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總成績高低依序備取、備取期限至112年7月31日止。

肆、代理期間:為育嬰留職停薪缺,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除聘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伍、薪給:依代理教保員學歷及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之教保員薪資支
給基準表之薪資第1級給付計算。

陸、工作內容:負責幼兒園教保工作及其他相關交辦業務。

柒、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7月03日上午9:00止。
二、報名方式: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
三、報名地點:南投縣埔里鎮溪南國小附設幼兒園(地址:南投縣埔里鎮珠生路68號)
聯絡電話:049-2904517#110


捌、甄選方式:
一、資料審查(20分):學歷證件、專長教學實務簡歷(如相關進修證書、術科專長項目)、優良事蹟之佐證資料(形式不拘)。
二、面試(80分):口試內容包括:教學理念、專業知識、班級經營、工作態度及經驗、儀容舉止等。(總成績低於75分則不予錄取)。

玖、甄選時間:
1.第一階段:112年7 月03日(星期一)上午9時00分。
2.第二階段:112年7 月03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3.第三階段:112年7 月03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
★請所有參加甄選人員(包含參加第1、2、3階段招考人員)於9時00分前報到完成,各階段甄選時間得視報名狀況作調整。
★注意事項:若第1階段招考已錄取並應聘,則取消第2、3階段招考;若第2階段招考已錄取並應聘,則取消第3階段招考,之後招考以此類推。

拾、甄選地點:溪南國小圖書室。

拾壹、報名資格審查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各乙份,正本驗畢發還。)
一、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二、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國民身份證影本。
四、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拾貳、錄取聘用
一、錄取名單逕於112年7月03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於南投縣教育處網站校園徵才網站及本校校網。
二、錄取人員請於112年7月04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由學校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有議。

拾叁、附則
一、錄取人員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進用,任職期間及權利義務依
該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人員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甄選人
員自行負責。
三、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未繳交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取消錄取資格;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四、凡經甄選錄取者,不得拒絕幼兒園所安排之兼任職務,如導師、行政工作及協助校務工作及暑期課後留園教學等。如有發現聘用後,於工作期間發生工作不適任情形者,經本校教評會決議,得逕行解除聘任,受聘人員不得提出異議。
五、本甄選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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